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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宗旨
活动致力于为全面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国二十大代表大会讲话精神,走出去,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提高文化产业软实力。同时促进泰中两国在文化领域间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增强青少年文化艺术修养与国际视野,为泰中关系的友好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支持单位
泰国曼谷市政府、泰国教育部、泰国文化部、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文化发展委员会
主办单位
泰国星暹日报、泰国华文民校协会、泰中文化交流学会、中国特长生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
中泰青少年国际文化交流艺术盛典组委会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西省、广东省、山西省、安徽省、甘肃省、重庆市、福建省、云南省、青海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贵州省、吉林省、江苏省、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浙江省、湖南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自治区、新疆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分会
媒体支持单位
泰国媒体:世界日报,星邏日报,中华日报,亚洲日报,泰华网,泰国中文电视台。中国媒体: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京华时报,中国教育新闻网,人民网,千龙网
组委会
主任委员
宋迈.英飒阿德 泰国总理秘书长
黄迨光博士 泰国华文民校协会主席
苏逸教授 泰国华文报侨编辑联谊会副会长
姜志伟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师发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秘书长
任太玉 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文化发展委员会会长/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师发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教育教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常务副秘书长
廖洪霞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中泰青少年艺术盛典组委会
大赛章程
参赛组别:学前组、儿童组、少年组、青年组
1.学 前 组 4-6周岁
2.儿童A组 7-9周岁
3.儿童B组 10-12周岁
4.少年A组 13-15周岁
5.少年B组 16-18周岁
6.青 年 组 大、中专艺术院校艺术系的学生,艺术团体演员,专业从事艺术工作的人员
参赛项目
1.声乐类 童声、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二重唱、独唱、合唱等)
2.器乐类 西洋器乐、民族器乐
3.舞蹈类 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儿童舞蹈、体育舞蹈、街舞、国标、拉丁舞等
4.语言类 朗诵、讲故事、相声、小品、音乐剧、主持
5.表演类 戏曲、模特表演、武术、杂技
6.书画类 书法、绘画、工艺美术
参赛要求
1.声乐类 自选歌曲一首,比赛时间为5分钟以内;
2.器乐类 自选曲目一首(含练习曲),重现部分不演奏5分钟以内,超时叫停;
3.舞蹈类 自选作品,双人舞5分钟、群舞8分钟以内;
4.语言类 比赛时间5分钟以内,道具自备,大型或特别道具提前报组委会,费用自理;
5.表演类 比赛时间5分钟以内,道具自备,大型或特别道具提前报组委会,费用自理;
6.绘画类 绘画作品包括彩色水笔画、油彩粉笔画、水粉画、中国画、版画、装饰画、漫画、线描等。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参赛作品须为原作。书法作品: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等。规格不大于宣纸四尺斗方,受规格限制,作品请勿装裱。表现形式不限,参赛作品须为原作。工艺美术:包括剪纸、工艺绘画、雕刻、编结等,参赛作品须为原作。
参赛说明
1.所有项目分个人节目、组合节目、集体节目;
2.参赛节目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年龄特征,参加独奏的选手必须背谱;
3.比赛超时,评委将按铃叫停,选手终止比赛,按铃叫停不影响评分;
4.参赛提供CD机和基本音响条件,不提供耳麦和胸麦;
5.伴奏一律要求使用单曲CD或MP3格式单曲伴奏;
6.器乐类除钢琴、架子鼓、古筝外,其他乐器选手自备,音准自调;
7.选手服装、道具、化妆自理;
8.模特表演服装限三套以内;
9.所有选手请穿演出服,凭参赛证按规定入场;
10.书画类参赛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相关活动使用(包括演出,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如网站,海报,出版物),不另付稿酬);
11.参加活动选手需准备一份小礼物,以备与泰国学生、泰国嘉宾进行礼物赠送或者交换。
评选程序
1.所有项目均分为地方选拔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2.地方选拔赛取得三等奖或铜奖以上的选手,获得晋级全国总决赛的资格;
3.全国总决赛进行一轮比赛,按组别、项目分开评奖;
4.参赛序号事先由电脑自动生成,在报到当日公布比赛序号、时间、赛场。
报名事宜
1.活动均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原则,以单位、学校、老师推荐选送方式;
2.分赛区报名表可到指定报名点索取;
3.随表附交个人身份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4.总决赛选手的报名资料,由各分赛区或组织推荐报名机构统一于2024年7月15日前提交给全国组委会;
5.各地学校、青少年宫、培训中心亦可集体组织报名参赛;
6.未设立分赛区的地方选手可在邻近的分赛区报名报名或与全国组委会联系。
奖项设置
选手奖项设置及权益
1.全国总决赛按照类别和组别,各设特金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2.所有参赛选手均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
辅导教师奖
1.所有铜奖以上选手的指导老师获得由主办方授予的“金牌艺术教师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老师资料将编入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文化发展委员会官网,向全国公布老师的工作业绩简历,向社会各界宣传。
团队、单位奖项
1.对于组织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学校、培训机构,经组委会审查后,由主办方授予“先进艺术教育 单位”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对于本次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的地方组委会,将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的荣誉称号;
3.优秀组织单位被入编到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文化发展委员会官网进行宣传。
本次活动亮点
1.泰国政府支持协办,全程录制报道赛事活动,记录艺术特长青少年在泰国交流展演访问期间的精彩瞬间;
2.开幕式在泰国隆重举行。开幕式拟定在泰国华侨大学剧场,泰国皇家演出剧场,泰国中华总商会演出会场隆重举行,交流学校拟定,泰国曼谷新加坡国际学校进行艺术学术交流,警车开道,享受国宾待遇;
3.拟请泰国政府领导,中国驻泰王国大使或相关领导,泰国中华总商会领导,泰国媒体领导,泰国亲王,泰国军方或警察高官,泰国文化部,泰国教育部,曼谷市等领导出席开幕式;
4.泰国著名影视、演艺明星出席开幕式;
5.全国组委会为优秀选手愿意来泰国深造学习的,推荐到泰国各艺术大学,学院及泰国明星学院留学【留学费用自理]
6.政府领导出席开幕式并为获奖老师及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7.学校交流,共绘百米长卷;
8.观赏和游览泰国名胜古迹及秀美风光
9.【安全体验】 通过体验学会处理要领,培养对人为灾难和自然灾害的应对及自我处理能力,提高安全意识;
10.畅游【乐园】:乐园是世界大主题公园,也是一座集娱乐、购物、庆典、水上设施、赛车场、高尔夫球场及渡假村的世界级渡假胜地。
11.走进民俗村,体验古代原生态的生活方式和各种民俗表演;
12.参观【大皇宫】、【国立学校】、【动物乐院】等著名景点;
13.行程中安排参观独特的民俗文化【民俗村】;
14.优秀节目选拔到央视14少儿频道,央视3套,央视1套录制播出 (费用另算);
15.全国组委会颁发三个证书(荣誉证书,优秀小天使证书,{社会艺术实践技能证书,由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文化发展委员会颁发,对于小升初、初升高、出国留学有一定的重要参考价值});
16.凡事参加中泰青少年国际文化交流艺术盛典选手,将由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颁发“艺术素质测评证书”。
说明
1.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全国组委会。
2.本次活动所有安排按全国组委会最后出团通知书为准。
3.本次活动在泰国曼谷、芭提雅市举行,个人自行消费项目自愿参加。
4.全国组委会承诺:全程不推自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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